
一、会员范围
从事照明设计、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产品、照明研究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院校、研究单位、检测机构及相关的地方协会、商会等单位,承认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及景观照明专委会章程,缴纳会费,均可申请加入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委会。
二、入会程序
1. 自愿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由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秘书处提供《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书》,由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提供《中国照协景观照明专委会委员单位信息表》,申请单位应如实、详细填写申请表各栏目,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寄至中国照协景观照明专委会秘书处。
2.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
由中国照协适时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集中讨论审查相关单位的入会申请。
3. 办理入会手续
经中国照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中国照协将向已批准的申请单位发出入会通知书,各申请单位按通知书要求缴纳会费以及入会基金,办理相关入会手续即可成为团体会员,中国照协秘书处和中国照协景观照明专委会向会员单位颁发会员证书。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可享受权利
①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 有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③ 有优先或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获得协会出版物的权利;
④ 有向协会要求对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服务的权利;
⑤ 有提请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⑥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2.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① 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②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③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④ 积极向协会提供统计资料和信息;
⑤ 按时缴纳会费。
四、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委会会员费用
首次入会企业:入会基金2000元 (交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入会基金) 。
会员单位缴费标准详见缴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