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示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
编辑:景观照明专委会关键字: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 次
根据《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办产业发〔2023〕8号),在各省级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拟确定首批63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9月9日
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
(63个)
山东省 临沂市沂南县、潍坊市诸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喀喇沁旗、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湖南省 岳阳市平江县、株洲市炎陵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
四川省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